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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2020年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简章(4)

2020-07-12 13:51:26 乐山人事考试网 https://da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乐山公务员考试网同步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重庆高新区2020年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简章(4),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0年乐山公招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四川华图微信公众号(schuatu),四川公务员培训咨询:点击查看,微博:@四川华图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同意聘用后,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重庆高新区工作满5年方能流动。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进行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62911376

  3.考务咨询电话:023-6860093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高新区2020年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名单

  4.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高校和科研单位优势学科摘录)

  5. QS发布的2020年世界大学前100位高校

  6.综合考试考核环节有关信息一览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编辑:w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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