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3 16:39:06 乐山人事考试网 https://da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导读】华图乐山公务员考试网同步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2019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0年乐山公招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四川华图微信公众号(schuatu),四川公务员培训咨询:点击查看,微博:@四川华图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0年1月3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0年1月3日至1月4日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0年1月8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于2020年1月10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9年12月27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李丽同志(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联系电话028-84642015),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科研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岗位则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0年1月15日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境外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报考我校的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所学课程等相关资料及本人申请至学院组织人事处,便于及时统一组织第三方专业认证。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⑥按要求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存单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须提供参与该项目研究的项目申报书、立项确认证明、参与过程证明、结项情况等相关材料。 (编辑:w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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