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5 10:12:20 乐山人事考试网 https://leshan.huatu.com/ 文章来源:乐山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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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乐山银行招聘笔试备考资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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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银行招聘备考资料
1.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 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B.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 1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C. 公司监事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D.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25%
【答案】B。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此选项 B 的说法是错误的。
2. 甲公司决定将销售部门和设备运输部门分离出去,组建 M 设备销售公司和 N 设备运输公司,并且决定:甲公司以前所负的全部债务由新组建的 M 公司承担。甲公司原来欠乙公司货款 10 万元,现在乙公司要求偿还该笔到期货款,经查,公司在分立前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的书面协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 10 万元货款的偿还办法是( )。
A.由甲公司单独偿还B.由 M 公司单独偿还
C. 由甲公司、M 公司、N 公司按照一定的比例偿还
D. 由甲公司、M 公司、N 公司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偿还
【答案】D。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 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行股份 3000 万股,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对另一公司分立的事项作出决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形中,能使决议得以通过的是( )。
A. 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 2700 万股,其中持有 1900 万股的股东同意
B. 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 2400 万股,其中持有 1200 万股的股东同意
C. 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 1800 万股,其中持有 1100 万股的股东同意
D. 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 1500 万股,其中持有 800 万股的股东同意
【答案】A。“分立”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B.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 2 次会议
C.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D.监事任期为 3 年,连选可以连任
【答案】B。(1)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5. 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B.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C.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D.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答案】C。《合同法》第 185 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据此可知,赠与人并非在任何时候都享有任意解除权,而是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解除,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则无权任意解除赠与。另外,对于救灾、 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即便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也无权任意解除赠与。因此,A 项说法太绝对,不选。《合同法》第 268 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据此可知,在承揽合同中,享有任意解除权的是定作人,而非承揽人。因此,B 项错误。《合同法》第376 条第 2 款规定,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据此可知,在没有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因此,C 项正确。
《合同法》没有关于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的规定,因此,D 项错误。所以答案选 C。
6. 甲以某商铺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抵押权已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未偿还。甲提前得知乙银行将起诉自己,在乙银行起诉前将该商铺出租给不知情的丙,预收了 1 年租金。半年后经乙银行请求,该商铺被法院委托拍卖,由丁竞买取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B. 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有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 C.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 D.丙有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答案】C。买卖不破租赁抵押不破租赁先押后租合同相对性。抵押人作为有处分权人, 将商铺出租给丙,两者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故 A 项错误。
先押后租的,租赁权不得对抗抵押权,故丁通过拍卖取得商铺所有权后,有权要求丙腾 退商铺。故 D 项错误。关键在于丙有无权利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根据合同相对性,租金为租赁合同之内容,丁并未承受该租赁合同,不受该租赁合同之约束,丙物权要求丁退还剩 余租金。故 B 项错误,C 项正确。所以答案选 C。
7.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 100 万元供个人使用, 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无效B.借款合同无效
C. 甲对 100 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
D. 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
【答案】D。抵押权无权代理。乙以甲的名义签订抵押合同,属无权代理,为效力待定 合同,故 A 项错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从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 B 项错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贷供于个人使用的,属于个人债务,乙应当自己承担还款义 务,故 C 项错误。甲主张抵押无效,即意味着甲对抵押合同拒绝追认,根据无效抵押合同进行的抵押权设定显然也欠缺基础原因关系,故甲可以请求撤销抵押登记。故 D 项正确。所以答案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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