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6 13:43:39 乐山人事考试网 https://leshan.huatu.com/ 文章来源:乐山人才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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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单位:沐川县人民法院
岗位:聘用制文员、书记员
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名额:5名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
(三)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乐山市范围内或经常居住地为乐山市范围。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2年毕业生需在聘用前取得毕业证。
(五)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运用、文字写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五)本人及直系亲属经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6日至6月2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
沐川县人民法院401-2办公室
报名手续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填写好的《沐川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驾驶证等),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及同底电子版照片。
资格审查
沐川县人民法院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考试当天现场发放准考证。
2
考试
采用考试+考察的方式
1.笔试(占总成绩的30%)
①时间: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
上午9:30-11:00
②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文字写作。
2.速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
①时间: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
下午14:30-16:30
②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
3.面试(占总成绩的40%)
①时间:2022年7月1日(星期五)
上午9:00开始进行
②地点:沐川县人民法院
③面试比例:根据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若报考人员不足1:3,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全部进入面试。
④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4. 加分(折合后加分,①②③④可累计加分)
①有1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的加1分,需提供工作证明。
②法学类专业加1分。
③取得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加2分,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加1分。
④退伍军人加1分,需提供退伍证原件。
特别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未填报加分项以及在报名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2.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因在职聘用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在本次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
公布成绩
1.在微信公众号“沐川县人民法院”发布。
2.时间:2022年6月29日(星期三)公布笔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2022年7月5日(星期二)公布总成绩。
3.排名规则:名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4
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沐川县人民法院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5
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等情况,由沐川县人民法院督察室负责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经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培训
(一)公示结束后,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五管理与待遇
(一)正式聘用期内月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和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机关食堂提供中、晚两餐,餐食价格与在编干警执行相同标准。
(四)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干警相同标准的工会、带薪年休假、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五)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沐川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33—4608939
咨询电话:0833—4607665
本公告由沐川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沐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沐川县人民法院督察室全程监督。
特别提醒!
1.《沐川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的公告》及相关信息均通过“沐川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信息,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失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在整个应聘期间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代为报名。
4.请应聘人员保管好准考证,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5.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妥善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6.请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等环节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并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时刻关注疫情信息,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7.聘用人员是党(团)员的,其组织关系需在正式聘用后一个月内转入法院。
点击下载:沐川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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