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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乐山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题(一)

2021-09-18 18:15:55 乐山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sydw/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乐山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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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下半年乐山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题(一)

  2021下半年乐山沐川县考考核招聘事业单位50人,其中教育系统15名、综合类岗位35名(从服务于我县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中定向考核招聘3名;其他综合类岗位32名)。根据官方回复综合岗考综合知识,我们一起来刷题吧!

  2021年沐川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公告》》
 
 1.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不认为是犯罪”可以理解为:

  A.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B.是犯罪不予刑罚处罚

  C.不构成犯罪 D.是缩小刑罚打击面的一种策略

  2. 精神病人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犯罪,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

  A.需要承担50%的法律责任 B.有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

  C.个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D.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3. 甲15周岁,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

  A.春节期间放鞭炮,导致邻居失火,造成十多万财产损失

  B.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

  C.受意图骗取保证金的张某指示,将张某的汽车推下悬崖毁坏

  D.因偷拿摊主苹果遭摊主喝骂,遂掏出水果刀将其刺成轻伤

  答案及解析

  1.答案C

  解析:刑法第13条在“但书”部分明确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是从反面强调何种行为不是犯罪。这里的“不认为是犯罪”是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立法上不认为其构成犯罪,司法上自然就不能将其作为犯罪处理,因此,对于“但书”规定,不能理解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是犯罪,只是不作为犯罪处理。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C

  解析:《刑法》第15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本题选C。

  3.答案B

  解析:《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A属于失火行为。选项C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十五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上述两种行为均不承担刑事责任。故选项A、C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法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规定:《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对于《刑法》第17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据此可知,选项B中甲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甲应对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构成故意伤害罪。选项D中,甲的行为仅造成被害人轻伤,不构成犯罪。因此B正确,D错误。故本题答案选B。

 



 

(编辑:乐山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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