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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乐山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报考人数是多少

2022-04-25 13:26:49 乐山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sydw/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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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乐山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报名人数统计汇总》》

  网上报名:2022年4月24日至4月28日上午12:00。

  网上资格审查:2022年4月24日至4月28日18:00。

  网上缴费:2022年4月24日至4月29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5月29日上午9:30。

  笔试时间:综合类、卫生类2022年5月28日;教育类202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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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

  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社会劳动过程中 产生的社会关系。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排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的工作人 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

  二、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

  1. 协商程序。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 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 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 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 当事人应当履行。

  3. 仲裁程序。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 以不经调解直接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 程序。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 1 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 诉讼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一级法院 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 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 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 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 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

  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

  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这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附加条件的,通知期满后,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也可以离职。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通知用人单位)

  ①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先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 过失性辞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非过失辞退,需提前 30 天或支付代通知金;且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的情形(在劳动者有无过错或裁员的情况下)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执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 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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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山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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