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0 16:24:30 乐山人事考试网 https://leshan.huatu.com/ 文章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导读】华图乐山人事考试网同步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2022年乐山辅警招聘笔试备考练习题(十),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乐山公招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四川华图微信公众号(schua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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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陈某主动联系某境外组织,并参加了其举办的恐怖活动培训,但没有加入该组织。陈某 的行为构成:
A.参加恐怖组织罪
B.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C. 间谍罪
D.帮助恐怖活动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执法常用法律规范知识。
第二步,《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 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产:(二)组织恐怖活动培训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的。陈某主动联系某境外组织,并
参加了恐怖活动培训,但没有加入该组织,符合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因此,选择 B 选项。
【拓展】A 项:《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C 项:《刑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 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D 项:《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 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 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 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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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专业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刑事执法常用法律规范 47.村民王某在一偏僻小路上遭到李某持刀劫持,王某奋力挣脱后逃跑,而李某持刀紧追不 舍。此时同村张某刚从田里劳作归来,见此情景立即拿着扁担朝李某的颈部打了一下,李某 晕倒在地。王某见状,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李某的头部猛砸数下,致李某死亡。对于 本案中王某和张某行为的定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B.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C.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王某和张某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共同犯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执法常用法律规范知识。
第二步,《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 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 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
重大损害的情况。路人张某拿着扁担朝李某的颈部打了一下,李某昏倒在地,加害行为已经 停止。但王某仍拿起地上的石头朝李某的头部猛砸数下,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因此 不属于防卫行为,而且按照正常的认知,拿石头对李某头部猛砸会造成李某死亡,构成故意
杀人罪。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因此,选择 C 选项。
【拓展】A 项:《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 项:《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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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专业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刑事执法常用法律规范
48.范某(女)因涉嫌诈骗被立案侦查,后来发现范某有一个刚满 4 个月且需要其哺乳的女 儿。则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对范某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B.如果对范某采取取保候审,则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
C.在对范某采取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不得与其他共犯会见
D. 由于范某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执法常用法律规范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因此保 证人和保证金有一项即可,不能并用,本题中B 项说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 不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选择 B 选项。
【拓展】A 项:《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 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 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
安机关执行。本题中范某有一个刚满 4 个月的女儿需要其哺乳,因此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可以取保候审。
C 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 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 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 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 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 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 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 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 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C 项表 述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不得与其他共犯会见,符合前述规定中“不得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 通信”的情形。
D 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 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 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因此若范某不能提供保证 人,也不缴纳保证金的话,可以对其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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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专业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刑事执法常用法律规范
49.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有权授予国家的 勋章和荣誉称号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B. 国家主席
C. 国务院总理
D. 国家副主席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基础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 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因此,选择 B 选项。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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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专业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宪法基础知识
50.某交警中队在查处酒驾时,一名驾驶皮卡车的男子拒不服从民警的指挥。强行冲卡,车 辆被截停后,该男子又推搡,殴打,撕咬执法交警。对该男子的行为及处理,下列说法不正 确的是:
A.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的治安违法
B.构成妨害公务罪
C.构成危险驾驶罪
D.对其构成的违法犯罪均应从重处罚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执法常用法律规范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C 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 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 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本题中没有涉及危险驾驶罪的行为 方式。
因此,选择 C 选项。
【拓展】
A 项:该男子拒不服从民警指挥,强行冲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的治安违法行为。 A 项正确。
B 项:车辆截停之后推搡、殴打、撕咬民警,系以暴力手段妨害人民警察执行公务,其行为 已构成妨碍公务罪。B 项正确。
D 项正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题
目中该男子不仅构成违法行为,且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对其违法犯罪行为均应从 重处罚。D 项正确。
【标签】
【知识点】专业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刑事执法常用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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